名为“姜兀忧”真能确保生姜种植无忧?商家擅自修改肥料标签误导农户,看似量身定制的背后,实则暗藏篡改肥料适用范围、夸大肥效的陷阱。
肥料适用作物该以何为据?
普通农户又该如何火眼金睛辨真假?
近日,丰台法院审结一起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该案中,原告A公司因生产、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而被丰台区农业农村局作出行政处罚。让我们通过这一案件揭开“标签假象”。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某平台购买了“XX姜兀忧”肥料,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该肥料并不适用于生姜,要求查处。后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肥料的生产企业A公司进行调查,经查:A公司为肥料生产企业,获准有两款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该肥料登记证中所载明的适用作物范围为葡萄、番茄、黄瓜、白菜。2019年,A公司生产“XX兀忧牌”两款肥料,其外标签上并未标注适用作物的范围,但“用法用量”部分有关于“姜地”“姜母”“生姜植株茎基部”等表述,标签中的图片信息为生姜,且有“能保障生姜全程健壮生长”的文字信息。经调查,2021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A公司通过某平台以“XX姜兀忧”“XX兀忧”为名销售前述两款肥料产品。据此,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认定A公司生产、销售的两款肥料产品标签未标明产品适用作物,且推荐适用作物与登记批准不一致,属于生产、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及第二款的规定,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A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的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3、罚款2万元。A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书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书。
法院审理
该案经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部分)第6项从重处罚裁量阶次规定,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处罚标准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警告,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A公司生产销售名为“XX姜兀忧”“XX兀忧”的两款肥料产品外标签未标明产品适用作物范围。同时,上述两款肥料产品登记批准的适用作物范围不包括生姜,但其用法用量处关于“姜兀忧”“姜地”“姜母”的表述,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并达到推荐适用作物为生姜的效果,属于推荐适用作物与登记批准不一致的情形。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述事实认定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A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中,肥料作为维系作物健康生长的核心生产资料,其品质优劣与适配精准度直接决定着农业生产的最终效益。擅自修改肥料标签信息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农资市场秩序,更可能因信息误导导致农业生产者遭受经济损失。为切实维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特结合本案作出如下三点提示:
一、细查标签信息,辨别产品真伪。
消费者在选购肥料时,务必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标签。首先,核对肥料登记证号,可通过农业农村部等相关官方网站查询产品登记信息。若发现登记证号缺失、错误或与官网信息不符,切勿购买。其次,检查标签标注的养分含量、推荐适用作物等关键信息,确保与登记核准内容一致,警惕部分商家通过夸大标注养分含量、篡改适用范围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此外,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避免使用过期或来源不明的产品。
二、认准正规渠道,留存消费凭证。
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农资门店、品牌官方授权经销商或电商平台购买肥料,切勿贪图便宜通过流动商贩、私人渠道采购。正规商家通常具备齐全的经营资质,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售后服务也更有保障。购买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存购物发票、收据、产品说明书等消费凭证,注明肥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一旦发生质量纠纷,这些凭证将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市场口碑好、知名度高的品牌产品,降低购买风险。
三、科学匹配需求,避免盲目使用。
不同作物对肥料的需求存在差异,消费者应根据种植作物类型和土壤条件,合理选择适用的肥料。仔细阅读标签上标注的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因误用导致作物生长不良甚至减产。若对肥料适用性存在疑问,可咨询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专业农技人员,切勿轻信商家夸大宣传。如发现肥料标签存在模糊不清、擅自涂改等问题,或使用后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执法机构反映,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
供稿:北京丰台法院
编辑:杨士霞 刘宇航
审核:王亚楠
作者:京法网事
盛达优配app-正规配资炒股平台网址-低息配资开户-专业配资公司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